各深股通标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要览的编制和披露行为,便于境内外投资者查阅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纳入深港通下的深股通标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分别编制和披露中、英文要览,并保证中、英文内容的一致性。
二、上市公司要览应通过本所指定网站披露,并于新纳入深股通标的时点、基本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以及定期报告披露日及时更新。
三、上市公司应当保证所披露的要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要览主要内容和数据应当来自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上市公司要览应当包括上市公司基本信息、业务概况、价格走势、公司亮点、交易信息、董事及高管、前五大股东、营业收入、风险提示、分红数据、每股数据以及财务报表中主要财务数据等内容,具体内容及格式请见附件。
五、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要览编制信息集成服务,上市公司负责对要览内容进行核对、补充、修改及确认,信息公司不对要览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负责。
六、本通知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1月28日